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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推動低碳智慧城市,設置汽車充電站補助方案,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,申請時間為民國110年1月起至民國111年12月底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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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為推動低碳智慧城市,於民國108年已設立150餘支公有電動汽車充電樁,今年1月份起正式收費後,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汽車,縣政府決定推動設置汽車充電站補助方案。
根據縣政府公告,補助方案將會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最高40萬元的補助,資格條件包括:申請人須為苗栗縣境內的企業、機關或團體,申請人須具備正確的營業執照或機關證明文件,申請人須提供充電站設置方案和營運計畫等文件,並須經縣政府審查通過。申請時間為民國110年1月起至民國111年12月底止,申請者須填寫相關表格並提交必要文件至縣政府規定之申請地點。
苗栗縣政府表示,這項補助方案旨在鼓勵企業、機關和團體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,促進低碳交通和智慧城市發展,並期望藉此方案推動苗栗縣成為低碳城市的典範。
補助資格條件
- 申請人須為苗栗縣境內的企業、機關或團體
- 申請人須具備正確的營業執照或機關證明文件
- 申請人須提供充電站設置方案和營運計畫等文件
- 申請人須經縣政府審查通過
申請時間
民國110年1月起至民國111年12月底止
申請者須填寫相關表格並提交必要文件至縣政府規定之申請地點
資料來源:客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