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委員會於苗栗臺灣客家文化館舉辦「114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地方客家發展計畫績優單位表揚典禮」。
主辦單位強調,未來將進一步強化公部門客語實際運用,讓客語更深入日常行政服務與公眾生活場域。
本年度推動「客語為通行語」成效評核已邁入第7年,主要目標是讓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縣市政府、鄉鎮市區公所等,將客語真正落實為公共服務語言。
然而,由於《財劃法》修法影響,客委會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由每年約11億餘元減少5.8億元,連帶影響客語通行語評核獎金。
因此,主辦單位呼籲各地方政府積極爭取資源,維持客家政策推動能量。
本年度績優單位包括:
縣市政府層級:苗栗縣政府(優等)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臺中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花蓮縣(佳等)
鄉鎮公所層級:新竹縣北埔鄉公所、苗栗縣三義鄉公所(特優)、9個公所(優等)、23個公所(佳等)、11個公所(進步獎)
地方客家發展計畫績優單位:台中市政府(特優)、桃園市政府(優等)、高雄市政府、new北市政府(甲等)
有關完整得獎名單可至客委會網站政策與計畫「客語為通行語」專區瀏覽查詢。